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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软件知识产权申报的有效期

发布日期:2020-06-28 浏览次数:

山东软件知识产权申报的有效期


 软件知识产权申报的有效期自软件开发之日起产生。有效期结束根据软件的权利归属人性质不同有以下几种情况。

1、软件知识产权的权利归属人是自然人,有效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的50年,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。

2、软件知识产权的归属人是双方合作自然人的,有效期为合作者终生及其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后50年。

3、软件知识产权的权利归属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,有效期为50年,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,但是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不保护。


       这里需要注意的是,自然人的软件知识产权,自软件开发之日起就自动生成,这之间不存在完成日到发表日的这个时间间隔,保护期限就是作者的终生以及之后的50年。而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软件知识产权,保护期限是存在完成日到发表日的这个时间间隔,其保护有效期是从发表日开始计算的之后50年。其实前面开发完到首次发表这段时间也是保护期。

       软件知识产权作为法律重点的保护依据,是企业的“无形资产”,这种无形资产不会随着企业的破产而消失,也就说即便企业破产了,软著的生命力和价值仍旧存在,这种无形资产可以在转让和拍卖后获得有形资金,所以企业还是今早进行软件知识产权申报工作。